為進一步加強勞務派遣單位和預警單位參保登記管理,防范社?;疬\行風險,現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一.勞務派遣單位
(一)勞務派遣單位標識
1.新參保單位通過人社一體化公共服務平臺單位網報端辦理參保登記時,需在“單位基本信息”填報頁面確認是否為勞務派遣單位,不屬于勞務派遣單位的,在“是否為勞務派遣單位”選擇“否”;屬于勞務派遣單位的,選擇“是”,并完整錄入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證編號和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證有效期限兩項信息,上傳營業執照、勞務派遣許可證等相關附件。勞務派遣單位以目前有效勞務派遣許可證書為準進行認定,與其是否開展勞務派遣業務無關。
2.對經市監部門一日辦結渠道新辦理參保登記的單位或已在社保系統內參保的勞務派遣單位,需在“單位變更登記”模塊,按照上述流程辦理勞務派遣單位標識。
(二)勞務派遣單位人員管理
1.勞務派遣單位人員增減業務,需通過“勞務派遣單位業務”—“勞務派遣單位職工增減”模塊申請,統一調整為限時業務。辦理人員新增時,填報相關信息,并標識人員屬于勞務派遣單位自有用工或派遣用工。派遣用工應填報派遣用工單位的基礎信息、派遣起止時間、工種等內容,系統查詢到派遣用工單位工傷保險基本信息的,自動展示且不允許修改;未查詢到信息的,由勞務派遣單位據實填報并上傳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協議等材料。按照《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相關要求,派遣用工不允許跨市參保;派遣用工單位未在勞務派遣單位參保所在市參加工傷保險的,不允許提交業務申請。
2.勞務派遣單位已參保人員,需通過“勞務派遣單位業務”—“勞務派遣單位人員管理”模塊,逐人維護勞務派遣用工標識,并按照上述要求補充填報相關信息。
二.預警單位
納入“預警單位管理”名單的參保單位,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增人(減人)業務由即時業務變為限時業務。單位提交增人(減人)業務時,系統根據人員身份證號查詢其是否存在本單位勞動合同備案信息,未查詢到備案信息的,需要上傳勞動合同書或解除勞動合同書等相關材料。增人(減人)業務經審核通過后生效。
特別提醒:1.本通知于6月1日開始正式啟用
2.建議所有參保單位都要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咨詢電話:8101349或8101390
唐山市豐南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2026年5月29日